學校提名

簡介

  • 香港資優教育學苑(下稱學苑)致力確保於本地學校就讀的10至18歲資優學生獲得合適的學習和發展機會。
  • 學苑每學年主要透過「學校提名」及「家長提名」計劃取錄適齡學員。有意成為學員的資優學生必須先以合格成績完成「甄選課程」,方可遞交學生個人檔案接受甄選。
  • 由2022/23學年開始,於「學校提名」計劃中增設「校長提名」名額來取錄具有卓越領導力的學生。每間中學可提名一位中二至中四的同學,豁免參加甄選課程,直接向學苑提交個人檔案進行評審。
  • 於2024/25學年,學苑將「校長提名」名額擴展至視覺藝術領域。每間中、小學均可透過「視覺藝術範疇」提名一位視覺藝術的適齡資優學生。


申請報讀「甄選課程」/「校長提名」

  • 修讀「甄選課程」期限
    小學: 2024年11月4日(正午12時後) 至 2025年1月8日 (正午12時)
    中學: 2024年11月4日(正午12時後 ) 至 2025年1月15日 (正午12時)
  • 學生須先以合格成績完成「甄選課程」,方可遞交學生個人檔案接受甄選。
  • 學苑將於2025年2月上旬發放「甄選課程」成績,並邀請合資格學生進行提名及甄選程序。
  • 每間中學可透過「領導才能範疇」名額提名一位具有卓越領導力的中二至中四學生,及每間中、小學均可透過「視覺藝術範疇」提名一位視覺藝術的適齡資優學生。 
  • 獲提名學生毋須修讀甄選課程,直接向學苑「提交學生個人檔案」進行評審。
  • 報名期: 2025年1月2日 (上午9時) 至 2025年1月24日 (正午12時)

相關文件(甄選課程)

  • 致校長的信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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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學校準備工作及學校帳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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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小學學校提名時間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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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重要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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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常見問題 (甄選課程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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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教育局提供的鑑別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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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提名

相關文件(學員提名)

香港資優教育學苑學員甄選準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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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4-09-05